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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报

发布时间:2024-05-19 01:24:43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98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物维护工程资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施行法令》、《文物维护工程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监理等三个资质处理方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试行,原方法一起废止。请遵照执行,并按规则做好相关文物维护工程资质处理作业。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施行法令》、《文物维护工程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不行移动文物的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处理,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是指为文物维护工程而进行的查询、研讨、勘测测绘、拟定维护计划、工程规划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剖析、技能经济剖析,编制维护规划,并供给勘测效果资料、规划文件及规划文件的活动。第四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单位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则请求资质及事务规模,获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答应的事务规模内从事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活动。第五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第六条国家文物局担任审定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甲级资质,颁布甲级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乙、丙级资质,颁布相应的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的年检和日常处理作业。第七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的事务规模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维护规划等六类。

  第八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是指经过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的相关训练,并经过查核,获得相应从业规模证书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专业人员。第九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不得一起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维护工程资质单位。第十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施行职责规划师担任制。职责规划师在掌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中,应当全面担任所承当项目的安排处理和质量操控,在勘测规划文件上签字并对文件质量负直接职责。第十一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从事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相关技能作业8年以上。(三)掌管完结至少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4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经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批阅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项目;或许作为首要技能人员参与完结至少4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8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经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批阅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项目。(四)近5年内掌管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没有产生因勘测规划质量问题对文物形成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近5年内,掌管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或相关科研项目因工程质量、处理立异、科技立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专业人员,请求担任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的,可恰当放宽前款(二)、(三)项规范。第十二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的从业规模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维护规划等六类。第十三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安排展开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的训练和持续教育作业。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的训练内容应当包含文物维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原则、规范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训练时刻不得少于40课时。第十四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由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安排查核。经查核合格的人员,由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颁布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发布,一起报国家文物局存案。前款所指的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由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甲级资质规范:(一)法定代表人与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均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的法人单位,独立承当完结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二级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并已经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批阅。(三)近3年内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中,没有产生因勘测规划质量问题形成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不少于5人(其间应聘并固定在该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逾越20%);其间,每一项事务规模都应有2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规模的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有帮忙职责规划师从事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作业的必要的专职技能人员。第十六条乙级资质规范:(一)法定代表人与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均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的法人单位,独立承当完结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并已经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批阅。(三)近3年内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中,没有产生因勘测规划质量问题形成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严重职责事故。(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不少于3人(其间应聘并固定在该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逾越20%);其间,每一项事务规模都应有1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规模的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有帮忙职责规划师从事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作业的必要的专职技能人员。第十七条丙级资质规范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法,并依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拟定发布。第十八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单位应当依据本身资质等级和事务规模承当相应的勘测规划项目(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分级见附表):甲级资质的勘测规划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一切等级文物维护工程的勘测规划项目;乙级资质的勘测规划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勘测规划项目;丙级资质的勘测规划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勘测规划项目。

  第十九条请求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甲级资质或请求添加甲级资质事务规模的单位,应当报请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批阅。请求乙级及以下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或请求添加乙级及以下资质事务规模的单位,应当报请地点地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阅。第二十条近5年内,因工程质量、处理立异、科技立异获得与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单位,经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引荐,请求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甲级资质的,可恰当放宽第十五条(二)、(四)项规范。第二十一条请求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或请求添加事务规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请求表。(二)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五)完结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合同及批阅文件。第二十二条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安排审定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并颁布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勘测规划图纸报审章。

  第二十三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证书是从事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的凭据,只限本单位运用,不得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单位出具的规划文件均应加盖勘测规划图纸报审章。第二十四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证书由国家文物局监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本,副本6本,正、副本具有平等法律效力,有用期为12年。第二十五条在资质证书有用期内,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单位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产生改变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后30日内,到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原证书应交回发证机关刊出。第二十六条处理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改变手续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资质证书改变请求;(二)资质证书原件;(三)改变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文件;(四)甲级勘测规划资质单位处理改变的,应提交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文件。第二十七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改制、兼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方法规则从头申报资料,请求获得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第二十八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年检,一般在当年第四季度进行。第二十九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参与年检,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年检申报表》。(二)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四)法人代表、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身份证复印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复印件。(五)两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合同主页、签字页、批复文件的复印件。第三十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契合相应资质等级规范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应当确定年检合格,并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甲级资质单位的年检定论,报国家文物局存案。年检合格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由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颁布勘测规划图纸报审章。第三十一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应当确定年检不合格:(一)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等证照不全,或不在有用期内的;证照信息与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不符的。(二)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产生变化,未到达相应资质等级规范的。(三)有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规模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包事务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的。(四)有不依照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复的立项陈述勘测规划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两次的。(五)有违背文物维护工程基本原则、规范和规范进行勘测规划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两次的。(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二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甲级资质单位年检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期不得逾越6个月。整改后仍不契合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甲级资质规范的,应当报请国家文物局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甲级资质。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乙、丙级资质单位年检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期不得逾越6个月。整改后仍不契合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相应资质规范的,应当下降其资质等级,或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第三十三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证书丢失的,应当于30日内涵媒体上声明报废,并向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请求补发证书。第三十四条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吊销、破产关闭的,应在30日内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处理刊出手续。第三十五条在规则时刻内没有参与资质年检或逾期不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第三十六条对有以下行为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录在案:(一)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规模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包事务的;(二)不依照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复的立项陈述勘测规划的;(三)违背文物维护工程基本原则、规范和规范进行勘测规划的。第三十七条对有以下行为的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单位,由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下降其资质等级,或经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一)在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中,产生因勘测规划质量问题形成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的;(二)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或采纳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资质证书的。第三十八条对招摇撞骗或许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第三十九条对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第四十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在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中,违背有关文物维护的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形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因勘测规划质量问题形成文物损坏、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第四十一条由发证安排刊出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证书的,5年内不得参与文物维护工程职责规划师查核。

  第四十二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文物维护工程(勘测规划)等级分级表(略,详情请登录文物局网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施行法令》、《文物维护工程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不行移动文物的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处理,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则请求资质及事务规模,获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答应的事务规模内从事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活动。第四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第五条国家文物局担任审定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颁布一级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二、三级资质,颁布相应的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年检和日常处理作业。第六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的事务规模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五类。

  第七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是指经过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的相关训练,并经过查核,获得相应类别和从业规模证书的专业人员。第八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分为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和职责工程师。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不得一起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维护工程资质单位。第九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包含各专业工种技能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等。第十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应当参与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技能作业3年以上,或许具有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相关专业的初级技能职务。第十一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施行职责工程师担任制。职责工程师应当全面担任所承当的文物维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场安排处理和质量操控,并对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负直接职责。职责工程师不得一起承当2个或2个以上文物维护工程项目施工的处理作业。第十二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从事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处理8年以上。(三)掌管完结至少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4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查验合格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许作为首要技能人员参与处理至少4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8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查验合格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项目。(四)近5年内掌管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中,没有产生文物损坏或许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近5年内,掌管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或相关科研项目因工程质量、处理立异、科技立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专业人员,请求担任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的,可恰当放宽前款(二)、(三)项规范。第十三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的从业规模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五类。第十四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安排展开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的训练和持续教育作业。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的训练内容应当包含文物维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原则、规范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训练时刻不得少于40课时。第十五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由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安排查核。经查核合格的人员,由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颁布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证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发布,一起报国家文物局存案。前款所指的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由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发布。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或受其托付的专业安排担任安排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查核,查核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颁布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证书。第十六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本区域长时刻从事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熟练掌握传统工艺技能,经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训练、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老工匠,可决定免予查核,由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颁布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证书。

  第十七条一级资质规范:(一)法定代表人与专业人员均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的法人单位,独立承当完结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二级的文物维护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经过查验。(三)近3年内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中,没有产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间,每一项事务规模都应有2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规模的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五)具有15名以上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各专业工种技能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等装备完全。(六)具有文物维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能装备。第十八条二级资质规范:(一)法定代表人与专业人员均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的法人单位,独立承当完结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文物维护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经过查验。(三)近3年内完结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中,没有产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严重职责事故。(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间,每一项事务规模都应有1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规模的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五)具有10名以上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六)具有文物维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能装备。第十九条三级资质规范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法,并依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拟定发布。第二十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本身资质等级和事务规模承当相应的施工项目(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分级见附表):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一切等级文物维护工程的施工项目;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施工项目;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施工项目。

  第二十一条请求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或请求添加一级资质事务规模的单位,应当报请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批阅。请求二级及以下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或请求添加二级及以下资质事务规模的单位,应当报请地点地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阅。第二十二条长时刻在特定区域从事特定类型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熟练掌握传统特征工艺技能,成绩杰出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经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引荐,能够向国家文物局请求获得特定规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请求上述特定规模一级资质的单位,可恰当放宽第十七条(二)、(四)、(五)条规范。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能够参照前款规则,对请求特定规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的单位,恰当放宽相关规范。第二十三条近5年内,因工程质量、处理立异、科技立异获得与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经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引荐,请求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可恰当放宽第十七条(二)、(四)、(五)条规范。第二十四条请求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或请求添加事务规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请求表。(二)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五)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劳动合同、文物维护工程施工技能人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六)完结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合同及查验文件。第二十五条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安排审定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并颁布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六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是从事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的凭据,只限本单位运用,不得涂抹、假造、转让、出借。第二十七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由国家文物局监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本,副本6本,正、副本具有平等法律效力,有用期为12年。第二十八条在资质证书有用期内,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产生改变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后30日内,到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原证书应交回发证机关刊出。第二十九条处理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改变手续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资质证书改变请求;(二)资质证书原件;(三)改变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文件;(四)一级施工资质单位处理改变的,应提交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文件。第三十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改制、兼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方法规则从头申报资料,请求获得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第三十一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2年进行一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一般在当年第四季度进行。第三十二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参与年检,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申报表》。(二)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技能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工程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五)2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合同主页、签字页、竣工查验证明的复印件。第三十三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契合相应资质等级规范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应当确定年检合格,并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一级资质单位的年检定论,报国家文物局存案。第三十四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应当确定年检不合格:(一)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等证照不全,或不在有用期内的;证照信息与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不符的。(二)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产生变化,未到达相应资质等级规范的。(三)有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规模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的。(四)有未经相应文物主管部门答应,私行施工;或不依照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规划图纸、施工技能规范施工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2次的。(五)有违背文物维护工程基本原则、规范和规范施工;或运用不合格资料;或未对相关资料等进行查验、检测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2次的。(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五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年检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期不得逾越6个月。整改后仍不契合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规范的,应当报请国家文物局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二、三级资质单位年检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期不得逾越6个月。整改后仍不契合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相应资质规范的,应当下降其资质等级,或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第三十六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丢失的,应当于30日内涵媒体上声明报废,并向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请求补发证书。第三十七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吊销、破产关闭的,应在30日内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处理刊出手续。第三十八条在规则时刻内没有参与资质年检或逾期不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第三十九条对有以下行为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录在案:(一)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规模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包工程的。(二)未经相应文物主管部门答应,私行施工的;不依照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规划图纸、施工技能规范施工的。(三)违背文物维护工程基本原则、规范和规范进行施工的;运用不合格资料或未对相关资料等进行查验、检测的。(四)承当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项目处理混乱的;或工程质量差,形成文物安全隐患的。第四十条对有以下行为的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由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下降其资质等级,或经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一)在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中,产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的;(二)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或采纳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文物维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的。第四十一条对招摇撞骗或许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证书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证书。第四十二条对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证书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证书。第四十三条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在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中,违背有关文物维护的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产生文物损坏、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第四十四条由发证安排刊出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证书的,5年内不得参与文物维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查核。

  第四十五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文物维护工程(施工)等级分级表(略,详情请登录文物局网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施行法令》、《文物维护工程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则,拟定本方法。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不行移动文物的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处理,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则请求资质及事务规模,获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答应的事务规模内从事文物维护工程监理活动。第四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第五条国家文物局担任审定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颁布甲级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乙、丙级资质,颁布相应的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年检和日常处理作业。第六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的事务规模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五类。

  第七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是指经过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的相关训练,并经过查核,获得相应类别和从业规模证书的专业人员。第八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分为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和职责监理师。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不得一起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维护工程资质单位。第九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包含各专业工种监理人员、资料员、检测员等。第十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应当参与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相关专业技能作业3年以上,或许具有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相关专业的初级技能职务。第十一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施行职责监理师担任制。职责监理师对所担任监理的文物维护工程负有全面的监理职责,对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负监管职责。第十二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从事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处理8年以上。(三)掌管监理至少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4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查验合格的文物维护工程项目;或许作为首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4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8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查验合格的文物维护工程项目。(四)近5年内掌管完结监理的文物维护工程中,没有产生文物损坏或许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第十三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的从业规模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修建、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修建、岩画等五类。第十四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担任安排展开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的训练和持续教育作业。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的训练内容应当包含文物维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原则、规范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训练时刻不得少于40课时。第十五条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由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安排查核。经查核合格的人员,由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颁布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证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发布,一起报国家文物局存案。前款所指的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由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发布。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或受其托付的专业安排担任安排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查核,查核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性文物维护作业协会颁布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证书。

  第十六条甲级资质规范:(一)法定代表人与专业人员均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的法人单位,独立承当完结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二级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经过查验。(三)近3年内监理的文物维护工程中,没有产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不少于5人;其间,每一项事务规模都应有2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规模的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五)具有10名以上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各专业工种监理人员、资料员、检测员等装备完全。第十七条乙级资质规范:(一)法定代表人与专业人员均了解文物维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维护意识,遵从文物维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二)经主管机关核准挂号的法人单位,独立承当完结不少于10项、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文物维护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经过查验。(三)近3年内监理的文物维护工程中,没有产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不少于3人;其间,每一项事务规模都应有1名以上具有相应从业规模的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五)具有8名以上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第十八条丙级资质规范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法,并依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拟定发布。第十九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本身资质等级和事务规模承当相应的监理项目(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分级见附表):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一切等级文物维护工程的监理项目;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监理项目;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能够承当其事务规模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监理项目。

  第二十条请求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请求添加甲级资质事务规模的单位,应当报请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批阅。请求乙级及以下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或请求添加乙级及以下资质事务规模的单位,应当报请地点地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阅。第二十一条请求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或请求添加事务规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请求表。(二)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四)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五)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劳动合同、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六)完结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合同及查验文件。第二十二条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安排审定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并颁布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是从事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的凭据,只限本单位运用,不得涂抹、假造、转让、出借。第二十四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国家文物局监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本,副本6本,正、副本具有平等法律效力,有用期为12年。第二十五条在资质证书有用期内,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单位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产生改变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后30日内,到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原证书应交回发证机关刊出。第二十六条处理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改变手续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资质证书改变请求;(二)资质证书原件;(三)改变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文件;(四)甲级监理资质单位处理改变的,应提交地点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文件。第二十七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改制、兼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方法规则从头申报资料,请求获得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第二十八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有从属联系或其他有碍监理公平利害联系者,不得承当该项维护工程的监理事务。第二十九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每2年进行1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年检,一般在当年第四季度进行。第三十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参与年检,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年检申报表》。(二)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监理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文物维护工程职责监理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五)2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合同主页、签字页、竣工查验证明复印件。第三十一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契合相应资质等级规范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应当确定年检合格,并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将甲级资质单位的年检定论,报国家文物局存案。第三十二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应当确定年检不合格:(一)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布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等证照不全,或不在有用期内的;证照信息与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不符的。(二)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产生变化,未到达相应资质等级规范的。(三)有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规模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包监理工程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的。(四)有不依照文物行政部门批阅的工程规划图纸或许监理技能规范监理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2次的。(五)有违背文物维护工程基本原则、规范和规范进行监理活动;或未对相关资料等进行查验、检测的行为,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记录在案2次的。(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三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年检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期不得逾越6个月。整改后仍不契合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规范的,应当报请国家文物局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年检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期不得逾越6个月。整改后仍不契合文物维护工程监理相应资质规范的,应当下降其资质等级,或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第三十四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丢失的,应当于30日内涵媒体上声明报废,并向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请求补发证书。第三十五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吊销、破产、关闭的,应在30日内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处理刊出手续。第三十六条在规则时刻内没有参与资质年检或逾期不处理资质证书改变手续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第三十七条对有以下行为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录在案:(一)逾越资质等级、事务规模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包事务的。(二)不依照文物主管部门批阅的工程规划图纸或许监理技能规范监理的。(三)违背文物维护工程基本原则、规范和规范进行监理活动的;未对相关资料等进行查验、检测的。第三十八条对有以下行为的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由文物维护工程资质证书发证机关下降其资质等级,或经依法安排听证,吊销其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一)在监理的文物维护工程中,产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的;(二)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或采纳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文物维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第三十九条对招摇撞骗或许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证书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证书。第四十条对涂抹、假造、转让、出借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证书。第四十一条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在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中,违背有关文物维护的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作业原则和作业操行,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产生文物损坏、人员伤亡等严重职责事故的,由发证安排刊出其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第四十二条由发证安排刊出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证书的,5年内不得参与文物维护工程监理专业人员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