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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9 20:58:30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263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本指南适用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注册申请和办理。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5、注册电气工程师,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二)《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13〕200号);
(四)《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设函〔2012〕7号);
(五)《关于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09〕13号);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市〔2018〕52号);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
(九)《关于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专委会)。
2、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2、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2、原聘用单位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等扫描件。
使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接收注册数据;
申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时,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网上申报注册数据。申请人本人及聘用单位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
1、 申请人本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址:),进入“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或“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或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勘察设计工程师”选择业务类型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
2、聘用单位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勘察设计工程师”,选择“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上报注册数据。
注:注册数据上报完成后,在企业系统中“注册申报管理”相应注册数据后查看申报状态,可查询注册进程。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各专委会向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核发注册证书;
(2)单位网上接收并上报注册数据,个人或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上交注册执业证书;
(1)个人网上申报注册数据,个人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上交注册执业证书;
注:1、如注册的人员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注册的人员亲属或所在企业可将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与《死亡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寄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若个人不配合,公司能够线下申请,需提供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或判决书扫描件。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审核,对补办注册执业证书的向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核发注册执业证书;
4、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向单位或个人发放注册执业证书,更改执业印章号的申请人自行制作执业印章。
初始注册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变更和延续注册等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批通过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数据)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执业注册的人员查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布,公众可查阅。注册执业证书邮寄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由省级注册管理机构通知单位或个人领取注册执业证书,申请人自行制作执业印章。
对决定不予注册的,申请人有权知道不予注册的理由,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乘车路线路公交车到慧忠北里站下车后,前往马哥波罗大酒店再往东100米左右。
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初始注册的20个工作日后(公示时间除外);变更、延续注册等10个工作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三)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执业注册的人员查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可查询。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要求,为加强对申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的审查管理,保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五个专业)的注册审查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审查工作细则: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5、注册电气工程师,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职责和权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及各专委会分别对各专业电子注册申报材料终审;初始注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汇总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复核后报部领导审批。
2、审查期限:初始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及更改补办10个工作日。
3、相关文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年第×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名单的公告
审查初始注册的注册材料时,需核实该人员是不是具备该专业考核、考试或通过互认取得的职业资格,申报企业是不是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同时对该人员进行多项职业资格注册单位的查重和社保缴纳情况的核查。
审查延续注册的注册材料时,需核实该人员是不是具备该专业考核、考试或通过互认取得的职业资格,申报企业是不是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同时对该人员进行多项职业资格注册单位的查重工作。
审查变更注册的注册材料时,需核实该人员是不是具备该专业考核、考试或通过互认取得的职业资格,申报企业是不是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同时对该人员进行多项职业资格注册单位的查重工作。
审查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扫描件(审查重点:a、核实解聘或退休时间是否是在本人新聘用合同时间之前;b、是否盖有原聘用单位公章;c、仲裁文件是否已生效)。
审查更改补办的注册材料时,需核实申报企业是不是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审查强制注销注册时,审查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或法院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判决书扫描件(审查重点:a、是否为原聘用单位;b、文件是否已生效)。
为了规范审查工作,立即处理各专业举报投诉案件,保证注册管理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监督检查规定和要求:
工作人员在注册审查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纪行为的,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注册中心廉政制度手册》《注册中心内控制度手册》《注册中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内部监督,定期抽查、检查工作人员注册审查工作,织牢内部监督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受理全国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1、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或请完善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中完善个人隐私信息后,重新申报注册或更换浏览器重试。若仍无法申报,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至进行咨询,或点击平台首页右侧“使用反馈”选择需要反馈的类型,填写完成后提交信息即可。
答复:注册的人员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个人办事”栏中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或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进入“勘察设计工程师”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个人操作手册”进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申报。聘用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入“勘察设计工程师”,选择“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上报注册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企业操作手册”进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申报。
答复:说明注册的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注册单位不一致,请确认是否已在注册单位缴纳社保,如已缴纳点击“确认”后继续申报即可。如未缴纳,请先缴纳社保后再进行申报。
答复:个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正在办理的业务”中查看申报进度。
答复:如企业或个人不配合开具解聘证明或办理注销手续,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取得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后,申报强制注销注册。
如注册人员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注册人员亲属或所在企业可将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与《死亡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寄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答复:分公司无独立法人,无企业资质,可以在总公司申请注册,在分公司缴纳社保。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能申请企业资质,注册单位需要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