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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规章

发布时间:2024-05-19 01:24:38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172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在保护校园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则,结合校园招生工作具体状况,拟定本规章。

  第三条 招生工作遵从“公平、公平、揭露”及“德、智、体、美,归纳点评、择优选取”的准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承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级院校(我国特征高水平专业群建造单位(国家双高院校)、国家优质高级职业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级职业院校和优势特征专业建造院校、江西省专升本联合培育院校,归纳办学实力已跻身全国高职院校百强)

  第十条 办学特征:校园秉承立艺树人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底子,遵从特征办学、敞开办学、协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是国际技能大赛我国集训基地,是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AAA级旅行景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工作50强高校。开设有旅行处理(森林旅行)、景色园林规划、移动互联应用技能、林业技能、环境监测与操控技能、家具规划与制作、通讯技能、修建室内规划8个专升本专业(与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江西农业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联合办学)、59个高职专业、2个中外协作专业;现有国家教育资源库1个,省级教育资源库5个,国家精品在线门,省级精品在线项;省级及以上特征专业、演示建造专业、人才培育立异试验区共33个,校园被评为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十二条 方案公示:招生方案经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校园招生简章、校园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发布。

  第十三条 体检规范: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照教育部《一般高级校园体检工作辅导定见》履行。

  第十四条 选取准则:依照“分数优先、遵从专业自愿”的准则择优选取,专业组织按专业自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六条 加分规则:我校赞同并履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加分投档的方针规则。

  第十七条 开班准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准则上不开班。

  第十八条 选取查询:选取成果将按上级规则的方式进行发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则选取的重生,持选取告诉书,按校园有关要求和规则的期限到校处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入学的,应当向校园请假。未请假或许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合理事由以外,视为抛弃入学资历。2.重生入学后,校园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历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校园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则视状况予以处理,直至撤销入学资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撤销其入学资历或学籍。

  第二十条 收费规范: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及物价局一致核定的规范履行。膏火规范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为9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方针:高级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勉励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借款、勤工助学、膏火减免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方针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经过校园开设的“绿色通道”准时签到。入校后,校园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核实,采纳不同办法给予赞助。经鉴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勉励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请求;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请求助学借款,具体办法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誉助学借款实施方案》的告诉(赣财教[2009]17号)履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园规则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育方案规则内容,成果合格,到达校园结业要求的,颁布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一般高级教育专科结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工作:校园牵头组成江西林业职教集团,共有成员单位138家,经过“双向选择、引荐工作”,结业生一次性工作率接连多年均在90%以上,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是“2014年度全国结业生工作典型经历高校”、全国工作竞争力演示校。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托付任何组织和个人处理招生选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则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不合法招生宣扬等活动的个人或组织,我校保存依法追究其职责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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