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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护渔!我省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18 10:45:24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36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农渔发[2021]7号)精神,为强化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推动渔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在我省顺利实施,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江西省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渔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以长江“十年禁渔”为重点,全面落实休禁渔制度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促进渔业秩序持续向好,推动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全省“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厅执法监督处、渔业渔政局、禁捕退捕专班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电〔2020〕21号)有关要求,强化全链条监管,推动全省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常态化,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开好局,起好步。(责任单位:厅禁捕退捕专班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全面加强人工繁育及展示展演场所监管。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责任部门:厅渔业渔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积极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行动。贯彻落实《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调多部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涉渔行为,深入推进“绝户网”清理取缔、拆解销毁工作,打击清理一批涉渔涉黑涉恶团伙,办理一批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厅禁捕退捕专班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持续开展打击电力捕鱼执法行动。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工信、网信等部门联动协同执法,落实《省农业农村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电捕鱼生态破坏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8号),深挖排查电鱼违法线索,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严肃查处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等行为,依法取缔黑窝点、黑作坊,消除违法土壤。(责任单位:厅执法监督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要求,加强水产养殖场所定期巡查,依法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相关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负责具体落实。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执法任务,确保执法成效。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及联络员(见附件1),并按时调度行动成效(见附件2)。在做好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统筹安排好渔业安全生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涉渔违法违规工程、水产养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港水域环境污染整治等相关日常工作。

  (二)完善执法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构建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打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机制,提升监管合力。

  (三)创新执法制度。要结合机构改革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立足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搭建平台等方面加强创新,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四)助力扫黑除恶。要按照扫黑除恶常态化部署安排,继续深挖渔业领域内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坚决打击组织化、团伙化、链条化违法犯罪活动。

  (五)积极宣传引导。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突出位置,与执法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发挥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作用,及时向“中国渔政”、江西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及别的媒体推送执法信息,及时发布各地渔政执法重大案件,回应执法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

  (六)强化能力建设。要按照《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等要求,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将执法装备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及罚没物品处置经费纳入保障。加强渔政队伍执法行动期间的工作、生活保障,保护渔政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渔政人员依法履责不受干扰。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认真落实好执法队伍的防护设备设施,配齐防护用品,保障渔政人员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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