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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林业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5-18 10:11:29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46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武冈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现内设股室有人秘股、规划财务股、法规股、造林绿化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火灾预防股等6个职能股室。下设有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12个,现有干部职员69人,含局长1名,副局长3名。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并且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并且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有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协调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依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