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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5-18 10:11:15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116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湘办〔2019〕12号)设立武冈市农业农村局,武冈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并且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秘书股,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农业农村综合调研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依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统筹协调。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邵阳市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的新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资料区域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学技术体制改革和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并且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探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并且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公司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公司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