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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的农业(连载2)

发布时间:2024-05-19 01:42:56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18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业经济取得了巨大进步,粮食产量连年增收。然而,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依然很低。数据表明,美国现在的平均土地经营规模达2600亩,而我国的平均农业土地经营规模仅为10亩,由此可见,中国单位劳动产出(农业劳动生产率)与美国的巨大差距,同时也反映出农业劳动力的过剩程度。要想实现从农业大国到农业强国的转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显得很重要,而这一转变的关键就在于高素质的农业实用人才支撑。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而转型的成功与否和现代职业农民的培育有着重要关系,只有实现农民的现代化,现代农业的发展才有了保障[1]。历史与现实赋予了新型职业农民新的使命,这就要求我们调动一切力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而为推进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提供充足的实用人才保障。

  一、如何理解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学术界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并没有达成共识,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研究也没形成统一的研究范式。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从现代化的视角出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推进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新型职业农民以市场化为导向,强调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经营方式的变革在中国,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的体系,与市场缺乏足够的交流,农民通过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出售农产品来部分地参与市场交换,以满足自身的需要。恰如罗吉斯所言:“农民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和传统定向的乡下人,他们一般比较谦卑,大多是自给自足的,他们生产的粮食和其他东西大部分是用于自己消费的。但农民并不是完全自给自足型的,他们至少是部分市场定向的,他们要购买一些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需要社会的服务。但是,尽管要卖出部分农产品,他们也不像商业农场主那样把农业作为一个企业”[2]。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与市场的联系更为密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一天比一天突出。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的新生力量与领军群体,新型职业农民更强调以市场为导向,灵活运用市场运作机制,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以此来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倾向于依据市场需求发展农业商品化生产,并控制生产规模,围绕提供农业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产前、产中到产后的产业链条。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内发动力的市场,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 (二)新型职业农民以专业化为手段,强调传统兼业农民向各类专业农民的变革传统的农业生产具有“小而全”的特征,农民的兼业化现象较为严重。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冲击之下,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打工收入成为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农业生产慢慢的变成为大多数农民的兼业。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民与市场的隔绝状态逐渐被破除,由此催生出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成为集生产与消费于一身的统一体。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相比,更强调以专业化为手段,实现从兼业农民向各类专业农民的转变。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分工分业的发展,无论是种养、农机等专业大户,还是很多类型的农民合作社,都集中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某一个领域、品种或环节,开展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3]。从全世界来看,农业分工分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新型职业农民实际上的意思就是通过农民的职业化实现对兼业农民的瓦解,并将其转变为专业的农业生产者、经营者,以此来实现农民身份的多种转变。这里所指的身份并非是对身份的界定,而是一种职业的描述。在现阶段,我国重点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三种类型,即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其中,生产经营型农民作为现代农业生产中的“白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中之重。每类新型职业农民对专业化的要求都比较高,都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娴熟的专业能力,以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必须不遗余力地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三)新型职业农民以规模化为基础,强调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的变革 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一直偏低,很大程度上源于过低的农业生产规模。作为土地上的劳作者,农业生产一直是农民生活中的主题。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民的小农意识比较强烈,“小富即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其重要的特征,生产仅仅是作为一项自给自足的常规工作而存在,因此,传统的农民对农业生产缺乏足够的热情。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曾经生动地描绘出传统农民消失的现象: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农民将不复存在,但这种终结并不代表农村以及农民的消失,而是指传统的“小农”逐渐演变为“农业生产者”。新型职业农民正是这种“农业生产者”的现代表征。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更强调现代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以此来实现传统小农向社会化大生产的变革。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率,必须实行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走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与此相应,新型职业农民一定要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推动力量的新型职业农民需要逐步适应“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化路子,才能实现保供增收的目标。同时,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追求规模经营,发挥区域优势与集聚效应,新型职业农民必定是其中的中坚力量。从长远来看,这将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四)新型职业农民以高素质为特征,强调传统技术培训到现代培育体系的变革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从粗放式向集约式的转变,对农村生产力和生产要素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相对于技术、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人力资本在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此背景之下,为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特征是高素质,不仅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而且需要有宽广的视野,综合的管理能力,优良的职业道德等综合素养。这一要求,意味着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该是全面而系统的农民职业教育,而不是简单的短期技能培训。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很多人仍旧没有从根本上转变传统观念,仅仅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看成是培训农民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能,或者提升农民的基本文化水平等简单的工作。实际上,技能培训并不能等同于教育,培训往往只侧重技能,而不是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素质教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内容,也绝不是仅此而已,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不应该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单一化、简单化,而应该学会从多种不同的角度去思考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路线。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涉及多个角度的内容,包括专业认知的引导、实操技能的训练、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等。全面而系统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不仅告诉农民怎么做,而且告诉农民为什么这么做,从而在观念、能力和道德等方面全方位地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二、政策变迁中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了更好的提高我国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党和国家格外的重视农民的培训与教育工作,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大力扶持农民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培养职业农民到培养新型农民,再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表明党和国家对农村实用人才认识的不断深入。(一)从传统农民到职业农民西方学术界一直将我国的农民称为“Peasant”(传统农民)而不是“Farmer”(职业农民),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农民通常被理解为社会学意义上的身份,或是社会等级,而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这还在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将农民看作是与市民相对的一个群体。亚当・斯密指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4]。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农业生产的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职业农民开始在经济发达地区涌现出来。职业农民有别于传统农民将维持生计作为农业生产的追求目标,而是倾向于充分的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将农业生产作为产业来经营,并追求报酬的最大化。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职业农民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突出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对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逐渐提上日程。从20世纪90年代起,有学者在研究“三农”问题时,就关注到了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引起了中央的格外的重视,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注重人才教育培训,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99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使得农业培训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01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教育培训体系。这些都是基于提高国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农业生产率而提出的指导性意见,但还未涉及到职业农民的培养问题[5]。直到2005年底,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农业部首次提出培养职业农民。2006年,国家加大了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提出招收10万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职业农民,并把他们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专业人才。自此之后,职业农民的培养工作逐渐走上正轨。 (二)从职业农民到新型农民在提出培养职业农民后不久,我国又提出培养新型农民。在大部分人看来,职业农民与新型农民只是名称上的不同,并没多少区别。虽然在培养的理念和目标上,职业农民和新型农民有着类似之处,但二者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新型农民概念的产生,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广义上来看,新型农民涵盖所有从事现代农业的农民,这里并没有刻意强调必须将农民的“身份”外衣去除,而是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的农民增添了更多现代化的色彩。而与新型农民相比,职业农民的概念更加狭义一些,主要是指以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业的一类独立群体,这是一种对“职业”的称谓,将其与“身份化”的传统农民区别开来。从某一种意义上讲,职业农民能够说是新型农民的一个范畴。因此,新型农民概念与职业农民概念相比,界定范围更加宏观一些。从内涵上讲,二者虽有交叉之处,但强调的重点有显著的区别。为了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也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培育新型农民的有关政策。2007年1月颁发的《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正式提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新型农民定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7年10月,新型农民的培养问题写入了党的报告,报告精确指出,要积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2011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白准确地提出要以服务新一轮“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与此同时,新型农民培育工作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比如天津在2010年7月通过了《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以此来为天津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建设提供大批的新型农民。

  (三)从新型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随着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我国提出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此背景下,继提出培养职业农民、新型农民之后,党和国家又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概念相比,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不仅是多了两个字的问题,而是赋予了这一群体更为丰富的内涵。相对传统农民而言,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三个突出特征:第一,他们有一定的规模化、专业化程度的要求;第二,他们以商品生产为目的,是市场中生产和经营的主体,而不再是被动的小生产者或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农民;第三,他们是以农业生产为致富主业和长久产业的职业者[6]。与职业农民概念相比,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突出了“新型”二字,其意在于突出职业农民面临的社会新环境,更强调职业农民对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适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作用。与新型农民概念相比,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突出“职业”二字,意在强调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去除农民的“身份外衣”,赋予新型职业农民与市民同等的社会地位、社会保障等。为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培育,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快速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加快培养农业科学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首次明白准确地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8月,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中,农业部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加快发展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将成为中国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强调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性,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2014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标志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向广大农民敞开了大门。上述政策意见的出台,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必要性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破解农村职业教育困境的有效途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出,到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到2020年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我国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作为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职业教育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通过农村职业教育培养出具有现代化特点的职业农民是现代农村职业教育的价值追求,直接关涉农村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然而,我国现有的农村职业教育仍然属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着众多的困境。与普通教育相比,农村职业教育在经费保障、办学质量、师资队伍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生源减少的困境尤为突出。据统计,未来十年学龄人口规模将保持每年860万人的平均降幅,2010-2015年间,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将保持每年4.1%的下降速度[7]。适龄学生的减少无疑会加剧农村职业教育的生存困境,减缓农村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现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已经从正规学校教育的一个特定阶段,转变为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面得到普遍的扩容,职业教育的对象大大的增加了[8]。因此,培育具有现代化特征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村职业教育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将农村职业教育的对象定位为潜在的和现存的农村劳动力,生源困境也就迎刃而解。而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还可以为农村职业教育提供一个发展的契机。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之下,农村职业教育能够得到更多的经费、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保障,农村职业教育主体也会寻求提升自身教学质量的路径,这就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由于新型职业农民本身就具有现代化的特征,所以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也是逐步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全面现代化的过程。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各国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范围内的农业市场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大大推动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农民的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即是人力资本提升的过程。正如英格尔斯所言:“完善现代制度和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只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9]。尽管不同国家国情和资源禀赋相异,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也不完全一样,但是各国普遍通过培育职业农民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不仅建有农业职业准入制度,而且拥有完善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农业国家,美国各州设有农学院、试验站和推广站,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和各类农业短期培训班各司其职,为美国培养出大批优秀的农业实用人才。在欧洲,丹麦是当之无愧的农业强国,在美欧贸易谈判中,丹麦并不像其他欧洲国家那样畏惧美国的倾销,之所以如此有底气,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高素质的职业农民群体。在丹麦,要想成为农民一定要有绿色证书,通过绿色证书购买农场能轻松的获得政府的补贴。绿色证书的获得要经历10年的初等教育,以及三个阶段约5年的农业学院学习。瑞士在农业发展方面先天条件不足,但农业的现代化程度很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发达的农民职业教育。瑞士农业教育分为三个层次:高等教育、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养和训练,并有专门机构负责。而且,瑞士政府严格规定,经营农场者必须接受相当于中等水平的教育并取得相关证书。与瑞士一样,日本在农业发展上也同样面临先天不足的劣势,但是日本农业的发达也离不开大批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才。日本实施“认定农业者”制度,并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使得土地主要向“认定农业者”集中,大幅度的提升了日本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现代化水平。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加速我国现代农业进程的人才保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现代农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必然选择,可以为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人才保障。农业现代化的实质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使得农业增长向主要是依靠高科技水平与高素质农民转变,尤其是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化经营的转变。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而言的,其经营规模更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最重要的包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四种形式,这四种形式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0]。在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之下,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实现了突破创新,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农业生产链条不断内化与外延,涌现出大批专业化的岗位,而这些岗位终究还是要依托高素质的职业农民填补。目前来看,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变革,农村已经涌现出一批专业大户,但是他们仅仅是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文化素质仍然较低,专业能力比较匮乏,缺乏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仍然没有从本质上转变传统农民的思想观念,难以有效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阶层就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从而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奠定微观基础。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的特长优势,相互协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成长为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从长远来看,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必将成为中国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将有效缓解我国“无人种田”的困境,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同时,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推动我们国家农业的现代化进程,甚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