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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石化化工、农药、医药部分项目和产品将被限制、淘汰和禁止!

发布时间:2024-05-18 09:56:44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29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苏办发〔2018〕32号),配套出台了《江苏省产业体系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允许在现有生产能力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实施产业转移,促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限制类石化化工产品,若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大科学技术攻关项目,或配套本地或本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所需,或园区或企业自身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副产、可以建设。

  淘汰类产品和项目禁止投资;各企业应立即停产、关闭(标注期限的,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命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得转移使用和生产。

  禁止类项目禁止投资新建;禁止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但原则上禁止扩大生产能力。禁止类石化化工产品,若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配套本地或本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所需,或园区或企业自身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副产,可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