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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4-05-25 04:11:03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75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请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获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自己向注册初审组织提出。

  本规则实施前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请求初始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则实施之日起5年内由自己向注册初审组织提出。

  准予注册的请求人,由应急办理部核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用期为5年。有用期满前3个月,需求连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组织提出连续注册请求。有用期满未连续注册的,可根据需求请求从头注册。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用期内改变注册的,须及时向注册初审组织提出请求。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连续注册、改变注册、从头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则履行。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证书的,由发证组织吊销其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从头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状况应当由注册证书发证组织向社会发布,促进信息同享。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办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办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定。